关于开展2025年度上海理工大学 “建国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1-01   发布人: 高武   访问次数: 10

一、奖励目的


进一步完善学生培养机制,优化学院奖助体系,高我院学生的培养质量,以更好地为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本奖学金的管理遵守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具体评审工作由学院基金会办公室实施开展


二、奖励金额


颁发科研奖学金,以鼓励科研成果有自主知识产权、有竞争力和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能够形成新兴产业发展者,资助奖学金

三、申报和评选条件


(一)上海理工大学健康科学与工程学院全体在籍全日制在读学生;

(二)申请奖励金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上海理工大学规章制度和上海理工大学健康科学与工程学院各类校纪校规;诚实守信,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2、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参评研究论文第一单位须标明为上海理工大学 且为第一(或除导师外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国内外期刊发表了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并被SCI、EI检索期刊、 ISTP、CSCD、CSSCI等收录。如有共同第一或共同通信作者,按人数比例予以计分;


3、在国家级、省部级各类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突出成果(获三等奖以上)。 以同一个参赛题目参加同一个竞赛, 仅计最高得分奖项,各项竞赛只计算排名前3人,按照5:3:2比例划分奖项得分(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比例为3:3:3)


4、获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有竞争力和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 益、能够形成新兴产业的项目专利(发明、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外观设计)授权,专利权人为上海理工大学,本人为第一(或除导师第一)发明人;


5、申请人研究成果需至少满足本条中2-4任一项。参与评定的各类研究成(学术论文、专利等)、科技竞赛为学制内成果,获奖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1日。


政治思想表现及导师意见具有一票否决作用。


四、 评选原则及评选程序


(一)奖励金评选坚持“优中选优、公平公开公正 ”的原则。


(二)评选中注重申报人的综合素质,全面衡量申报人的各方面表现。

(三)候选人一旦确定,将在研究生范围内进行公示。


符合奖励金条件的申请者必须按规定如实填写《申请表》及《评分表》并重点突出介绍本人在校期间所取得的成绩(表格于2025年1月10日前交至基金会办公室)。


五、 评审与表彰


经评审并公示无异议者将获得奖励,参加“建国奖学金”颁奖典礼。

  附则


对以弄虚作假等不道德手段获得奖励者,一经查实,将撤销奖励追回奖金。


  附 件

上海理工大学健康科学与工程学院“建国奖”评奖细则-本科生.docx

上海理工大学健康科学与工程学院“建国奖”评奖细则-研究生.docx

健康科学与工程学院基金会办公室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