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上海理工大学 “苏州医工交叉创新创业基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2-10   发布人: 高武   访问次数: 10

一、奖励目的


进一步优化学院奖助体系,高院校师生助力科技创新、创业,以更好地为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本奖助基金的管理遵守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具体评审工作由学院基金会办公室实施开展


二、奖励金额


颁发科研奖学基金,以鼓励科研成果有自主知识产权、有竞争力和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能够形成新兴产业发展者。

三、申报和评选条件


(一)上海理工大学全体在籍教师、全日制在读学生;

(二)申请奖励金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上海理工大学规章制度和上海理工大学健康科学与工程学院各类校纪校规;诚实守信,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2、积极参加苏州工业园区理交医工交叉创新园区科研路演活动


3、在国家级、省部级各类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突出成果(获三等奖以上),相关成果能在苏州工业园区理交医工交叉创新园区落地


4、获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有竞争力和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 益、能够形成新兴产业的项目专利(发明、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外观设计)授权,专利权人为上海理工大学,本人为第一(或除导师第一)发明人,相关成果能在苏州工业园区理交医工交叉创新园区落地


5、申请人研究成果需至少满足本条中2-4任一项。参与评定的各类研究成(学术论文、专利等)、科技竞赛为学制内成果,获奖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


政治思想表现具有一票否决作用。


四、 评选原则及评选程序


(一)奖励金评选坚持“优中选优、公平公开公正 ”的原则。


(二)评选中注重申报人的综合素质,全面衡量申报人的各方面表现。

(三)候选人一旦确定,将在研究生范围内进行公示。


符合奖励金条件的申请者必须按规定如实填写《申请表》及《评分表》并重点突出介绍本人在校期间所取得的成绩(表格于2025年12月20日前交至学院基金会办公室)。


五、 评审与表彰


经评审并公示无异议者将获得奖励,参加“苏州医工交叉创新创业基金”颁奖典礼。

  附则


对以弄虚作假等不道德手段获得奖励者,一经查实,将撤销奖励追回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