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教育发展基金评审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0-09   发布人: 袁军伟   访问次数: 10

为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帮助学生成长成才, 管理学院前身系统工程系创始人车宏安老教授于2025年6月捐赠5万元设立管理学院教育发展基金,旨在激励品学兼优且家境困难的在校学生,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该基金在上海理工大学基金会设立账户,其收支单独记账,专款专用。管理学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管理学院教育发展基金”的评审工作,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 评定对象

管理学院全日制本科在籍学生

二、 申请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热爱母校,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热爱集体,服务同学,积极参加公益事业;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具有自我解困的意识,愿意通过自己的努力积极解决经济上的困难;

4.学习勤奋,学风严谨,基础扎实,知识面较宽,学习成绩优良;

5.积极参与各类志愿者活动;

6.经过学校贫困认定的同学(含备用库),特殊情况由评审委员会审核决定;

7.原则上已经获得资助超过5000元的不再考虑(含国家助学金等各类助学金)。

三、 资助名额

管理学院教育发展基金每年评定10人,每人金额1000元。

四、 评审流程

1.申请时间:10月9日至10月16日;

2.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辅导员提交《管理学院教育发展基金申请表》,辅导员初审合格后上交学院,学院成立“管理学院教育发展基金”评审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评定,最终确定获资助名单;

3.对于获资助者名单,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报汇总表,报上海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管理学院分会备案。

4.奖助学金一次性发放至学生本人农行卡。

五、评委委员会成员名单

组长:严瑾

委员:智路平 万燕花  袁军伟  秦治国

六、补充

1.受到各种处分或通报批评者,取消参评资格;

2.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报或不实,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3.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4.本细则由“管理学院教育发展基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最终解释。

管理学院教育发展基金申请表.xlsx

上海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管理学院分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