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帮助学生成长成才, 管理学院前身系统工程系创始人车宏安老教授于2025年6月捐赠5万元设立管理学院教育发展基金,旨在激励品学兼优且家境困难的在校学生,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该基金在上海理工大学基金会设立账户,其收支单独记账,专款专用。管理学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管理学院教育发展基金”的评审工作,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 评定对象
管理学院全日制本科在籍学生
二、 申请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热爱母校,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热爱集体,服务同学,积极参加公益事业;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具有自我解困的意识,愿意通过自己的努力积极解决经济上的困难;
4.学习勤奋,学风严谨,基础扎实,知识面较宽,学习成绩优良;
5.积极参与各类志愿者活动;
6.经过学校贫困认定的同学(含备用库),特殊情况由评审委员会审核决定;
7.原则上已经获得资助超过5000元的不再考虑(含国家助学金等各类助学金)。
三、 资助名额
管理学院教育发展基金每年评定10人,每人金额1000元。
四、 评审流程
1.申请时间:10月9日至10月16日;
2.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辅导员提交《管理学院教育发展基金申请表》,辅导员初审合格后上交学院,学院成立“管理学院教育发展基金”评审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评定,最终确定获资助名单;
3.对于获资助者名单,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报汇总表,报上海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管理学院分会备案。
4.奖助学金一次性发放至学生本人农行卡。
五、评委委员会成员名单
组长:严瑾
委员:智路平 万燕花 袁军伟 秦治国
六、补充
1.受到各种处分或通报批评者,取消参评资格;
2.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报或不实,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3.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4.本细则由“管理学院教育发展基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最终解释。
管理学院教育发展基金申请表.xlsx
上海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管理学院分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